一、各級工會組織的印章一律為圓形,寬邊內加一細線,中間刊五角星,星外刊單位名稱,文字自左而右環排、印章所刊工會組織的名稱一般用全稱,如文字過多,可采用通用的簡稱。印章的文字,用宋體字和國務院公布實行的簡化字。民族自治地方工會組織的印章,應當并刊漢字和當地通用的民族文字,民族文字刊左,漢字刊右。
二、中華..總工會的印章,直徑5公分,邊寬0.15公分,五角星直徑2公分。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總工會及..產業工會、全總部委辦一級組織的印章,直徑4.6公分,邊寬0.12公分,五角星直徑1.8公分。其他各級工會組織,及工會組織所屬的部門、企事業單位的印章,直徑均為4.2公分,邊寬0.12公分,五角星直徑1.6公分.
四、各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印章的尺寸、式樣、規格與同級工會組織的璽合印章相同。由同級工會組織制發。
五、中華..總工會的印章以及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總工會和..產業工會、全總部委辦一級組織的印章由全總辦公廳制發。其他工會組織及所屬部門、企事業單位的印竟,由其主管的上一級工會組織制發(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總工會及有關的..產業工會可視情制定具體辦法)。
六、如確實需要制做印刷文件用的套印印章,可報上一級組織備案后自行刻制。套印印章的式樣規格應與正式印章相同。
七、制做證件用的鋼印及其他專用章,應在式樣規格上與正式印章有所區別,各單位可自行刻制.
八、刻制德陽璽合印章有限公司工會委員會組織的印章,須由制發機關的辦公廳(室)開具證明,并詳細寫明印章的名稱、式樣和規格,到制發機關所在地的公安部門辦理登記手續,去指定的單位刻制。承制單位和刻制者都不準留樣和仿制。遞送工會組織的印章,應按遞送秘密文件對待.